“沙里淘金”,去伪存真,是传媒人的责任。可以说:从网络贴吧、灌水区乃至博客、微博的信息,转化为新闻报道,也是“惊险的一跃”,“跃”得不好,摔坏的不仅仅是一条“新闻”,更是传媒和传媒人的声誉和公信力
真假难辨的“网曝”怎会“转正”成“新闻”?
不知从何时起,“网曝”成了一个热词,频频出现在一些媒体的新闻标题中。何谓“网曝”?就是从网上爆出的“猛料”,包括名人动态、突发事件、雷人语录、奇闻轶事等等,源自灌水区、帖吧、博客、微博之类,形形色色、真真假假、虚虚实实、遮遮掩掩。稍有传媒素养的人都知道,缺乏可靠信源的“网曝”,顶多是个线索而已,绝不能当作新闻传播。
但是,一些顶着正规甚至重要媒体之名号的新闻网站,一些理当严格谨慎把关的新闻采编机构,却偏偏喜欢“先声夺人”、“语出惊人”,从网上扒到一点稀奇古怪耸人听闻的东西,就迫不及待“抢新闻”,冠之以“网曝”,便堂而皇之地拿它放上主页、登上版面。用搜索引擎查找一下,在“网曝”的名义下,多少扑朔迷离的东西“转正”成了“新闻”!
最近,一个当过记者、在清华大学教传播的教授,在他的微博上信手转发了一则“新闻”:“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马悦然收受中国内地作家张一一60万美元‘翻译定金’,导致诺贝尔文学奖110年来面临最大信任危机……”结果惹得马悦然勃然大怒,致函清华大学校长等,断然辟谣,实名指控,忿然谴责。
实际上,那个身陷“微博门”的教授也算“阴沟里翻船”,他在微博上转发的虚假新闻,始作俑者乃一国家级媒体的新闻网站,早在此前半个多月,它就发布“网曝”云,“据瑞典媒体报道称,作家60万美金贿赂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遭曝光”。既无明确的信源,仅有虚晃一枪的“据瑞典媒体报道称”,又没有核查真伪,便公然发布了。那个大教授大概觉得此网站的名号靠谱,信以为真,在自己的微博里转发,结果被马悦然逮了个“现行”,斥责其“完全缺乏道德感”,“这种非常卑鄙的行为会影响西方学者对清华大学的看法,也会增加他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界的怀疑”。
说来真有点黑色幽默,就在马先生义愤填膺忙于辟谣的前几天,也是那家堂堂的新闻网站,还发布了另一条“网曝”:“武侠作家独孤意今日凌晨于微博爆料称,瑞典文学院院士、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于昨日深夜去世,享年87岁……”!马先生若知自己不仅“被受贿”,还“被去世”,还不知道要如何怒发冲冠呢!
简直难以置信,仅根据某个微博上的“爆料”,就将其当作“新闻”发布,这样的行径居然是主流媒体所办的新闻网站所为,而且一而再再而三!
贴上“网曝”标签,媒体便没有了审核责任?
近年来,网上来历不明、莫名其妙的东西,被正儿八经当作“新闻”报道的情况时有发生。仅2010年“十大假新闻”中就有两条从“网曝”而来,一条是“金庸去世”,另一条是“一女生在世博会排队时被强奸怀孕”,离奇荒唐得叫人匪夷所思,却被某些“官方”微博、“主流”新闻网站当作“新闻”报道。
网络时代,信息传播方式近乎脱胎换骨,但传播的基本原则并未改变。“夫得言不可以不察,数传而白为黑,黑为白,故狗似玃,玃似母猴,母猴似人,人之与狗则远矣。”(《吕氏春秋·察传》)老祖宗早已深谙此理,我们何以弄不明白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经过的环节越多,失真失实的危险越大、概率越高?
应该说,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中,包括微博、博客里,确实有很多有价值的线索,但切切不能贴上个“网曝”标签,大众传媒便以为自己没有审核责任了。“沙里淘金”,去伪存真,是传媒人的责任。对来自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体的信息,须问几个“为什么”,更要认真、审慎地核查求证,或深入报道,或予以澄清。人民日报专设“求证·探寻喧哗背后的真相”栏目,新华社特辟“中国网事”专栏,对“网曝”信息慎之又慎,认真调查采访,激浊扬清,坚守了新闻真实性的铁律,秉持了主流媒体的品质。
全国新闻界为期半年的“杜绝虚假报道,增强社会责任,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”专项教育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,但鞭挞和治理虚假新闻的行动没有结束之时。眼下,谨防以“网曝”为名的假新闻便是一个新的课题。马克思在《资本论》中写道:“商品转化为货币,是惊险的一跃,这一跃如果跃不过去,摔坏的不仅仅是商品,也是商品经营者本身。”我们借用这句箴言,可以说:从网络贴吧、灌水区乃至博客、微博的信息,转化为新闻报道,也是“惊险的一跃”,“跃”得不好,,摔坏的不仅仅是一条“新闻”,更是传媒和传媒人的声誉和公信力。
(作者为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高级编辑)